危险品装卸现场的道路、灯光、标志、消防设施等必 须符合安 全装卸的条件。装卸天津危险品时,汽车应在露天停放,装卸工人应注意自身防护,穿戴必 需的防护用具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轻装、轻卸,严禁摔碰、撞击、滚翻、重压和倒置,怕潮湿的货物应用篷布遮盖,货物必 须堆放整齐,捆扎牢固。
不同性质的危险品不能同车混装,如雷管、炸药等切勿同装一车。注意用车 装运危险品必
须选用合适的车辆,爆炸品、一 级氧化剂、有机氧化物不得用全挂汽车列车、三轮机动车、摩托车、人力三轮车和自行车装运;爆炸器、一 级氧化剂、有机过氧物、一 级 燃品不得用拖拉机装运。
除二级固定危险品外,其它危险品不得用自卸汽车装运。注意防火 危货运输忌火,危险品在装卸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,车厢内严禁吸烟,车辆不得靠近明火、高温场所和太阳暴晒的地方。装运石油类的油罐车在停驶、装卸时应安装好地线,行驶时,应使地线触地,以防静电产生火灾。
注意驾驶 装运危险品的车辆,应设置GB13392-92《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》规定的标志。汽车运行必 须严格遵守交通、消防、治安等法规,应控制车速,保持与前车的距离,遇有情况提前减速,避免紧急刹车,严禁违章超车,确保行车安 全。